档案馆、博物馆工作职责汇编
说明: 2022年,根据《安庆师范大学内设机构和中层领导人员岗位设置方案》(校党字〔2022〕32号),档案馆与博物馆合署办公,同时增加了校史研究中心和校史馆管理工作职能,下设4个科级机构,有关工作职责汇编如下:
档案馆(校史研究中心)工作职责
1.在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宏观管理,推进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
2.制订学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有关业务规范。
3.开展全校档案工作监督指导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4.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和校史有关资料。
5.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研、出版档案和校史研究成果。
6.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7.利用档案和校史资源,开展大学生思政教育,发挥文化教育功能。
8.开展学术研究和对外交流活动。
9.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博物馆(校史馆)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文物保护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并贯彻落实博物馆(校史馆)各类规章制度。
3.负责文物校史资料征集工作,丰富校史资源,增强展陈特色,提高展品内涵。
4.负责校史资料和实物的鉴定、整理、立卷、编目、布展和开发利用工作。
5.做好博物馆(校史馆)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确保馆内设备的正常运行。
6.负责博物馆(校史馆)内外参观接待。
7.负责学生志愿者讲解员的招募和培训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馆长工作职责
1.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档案馆、博物馆全面工作。
2.组织学习、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3.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制定落实本单位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4.组建、调整学校档案工作网络,安排、指导、检查全校档案工作,协调档案管理各环节之间的关系。
5. 加强档案馆队伍建设,做好岗位职责分工,检查监督工作完成情况。
6.开展馆际之间业务交流,参加上级部门和档案学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传达和落实会议精神。
7.负责年度经费的预算统筹与使用审核,负责重要事项的审批。
8.负责档案馆的思想政治和安全稳定工作。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馆长工作职责
1.协助馆长负责本部门工作职责的全面实施和落实。
2.协助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档案馆、博物馆工作规章制度。
3.督促、指导、检查本部门各岗位工作计划制定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4.协助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定期进行检查、总结、评比。
5.协助馆长做好部门内日常管理、日常事务的组织和协调。
6.协助馆长做好年度经费的预算统筹与使用审核。
7.指导档案收集、整理、编目等业务,负责档案利用审批。
8.组织协调档案和校史编研工作,参与指导、组织信息化建设工作。
9.完成馆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工作职责
1.负责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内部规章制度及有关文件起草等文秘工作。
2.负责部门印章管理、文件报送、设备及办公用品采买与配备、财务报销、考勤管理、公务接待等日常行政事务。
3.负责安排部门各类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负责有关会议决议的落实、督办。
4.负责协调部门各科室共同办理综合性工作。
5.负责部门新闻稿件撰写、发布等外宣工作。
6.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档案的宣传工作,做好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的档案工作。
2.负责制定和修订学校各类档案工作规范。
3.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各类档案的收集(征集)、整理、编目、归档工作。
4.负责各类馆藏档案的入库、排架、保管、利用及统计工作。
5.负责档案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档案实体安全工作。
6.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子化文档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档案馆、校史馆信息化建设工作。
2.负责馆内机房、局域网、硬件、软件设备日常维护。
3.负责馆内电子档案数据的多地、多介质数据备份。
4.负责数字化加工及外包服务日常管理。
5.负责档案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做好专兼职档案人员系统操作培训和指导工作。
6.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史编研室工作职责
1.负责校史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计划总结的起草。
2.负责校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布展。
3.负责校史馆常规管理和对外开放工作,做好校史宣讲活动。
4.结合校史材料开展校史研究。
5.负责校史讲解队伍的招聘、培训与考核。
6.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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