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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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2021-09-26 点击量:

一、档案库房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相关措施。

二、库房管理实行专人分管负责。库房钥匙一套集中保存备用,一套由保管员分别管理,不准借给他人或随身带出馆外,遇有丢失须及时报告。

三、本馆以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内;因工作需要进入,须由管理人员陪同,并建立登记制度。

四、认真落实馆(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档案库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火警及防盗监视报警装置。

五、库区严禁吸烟和带入其它火种,库房内严禁堆放杂物或与档案无关的物品,不得在库房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库区内要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六、经常组织安全教育,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要求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灭火器等使用方法,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安全使用并定期检查电器设备,不得擅自改接电线电源。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时,必须随手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八、定期检查库房是否漏水、渗水,不得在库房内用水。

九、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档案库房的温湿度控制和调节,库房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

十、档案进馆前,须进行认真检查,入库的档案应进行严格消毒,防止将各种有害生物带入档案库房。库房内适量投放防虫药品。

十一、定期对档案的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霉变、破损的档案及时采取补修措施。

十二、档案库房应避免阳光直射,做好照明光源的管理控制和自然光源的遮蔽工作。

十三、保持库房的整洁与卫生,定期打扫卫生,做到库内无积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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